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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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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着电脑屏幕,时而愤慨,时而痴笑,时而伤心落寞,时而斗志昂扬,搞得大家经常以为他是不是神经错乱了。最没天理的是,他的视力居然还在50以上,这常常让古秋怀疑是不是邵佳运用了什么先进手段把近视转移到了他身上,害他戴起黑框。邵佳所有的爱好几乎都与电脑有关,玩网游、追网剧、泡论坛、编程序、电脑组装,最恐怖的是,他常无聊得把各人的电脑拆下来再装。大多数情况下都能还原,但也有出差池的时候,子涧的两台电脑就不幸成了遇难的小白鼠。林枫曾试图唆使邵佳去找个女朋友,那样他就没那么多时间搞破环了,谁知他大为不屑,兴致勃勃的炫耀道:“要什么女朋友,我游戏里的情侣都换了好几打了,个个貌美如花。再说,你看子涧那样儿,找女朋友不是自找罪受吗?”既这样,还能说什么呢!

        林枫常常诧异子涧、古秋、邵佳怎么会选择中文系,而他们总是一脸茫然、故作可爱的问林枫,为什么不能?学校难道就单是学知识的地方吗?子涧的答复是中文系事少,没实习,最关键是美女还多。古秋乃古代老学究,中文系是他的最佳栖息地。按理说邵佳该选择计算机系,但他的答案更不要脸:“我的计算机水平还需要再学习吗?我要在文学修身方面多加强点,做全面的人才。更何况我这种帅哥我觉得只有中文系的女生可以欣赏,理工科的都是呆子。”

        “林枫,你也不是什么好人!”子涧他们异口同声地讨伐林枫,然后一个个地宣读林枫的罪状。

        陆子涧说:“嘴炮作家,笔下的人物谈了上百次恋爱,现实里却连个女孩的手都没牵过。至今单身,却对爱情作各种注解。你这纸上的情圣哪比得上我这正牌的情圣!”

        古秋说:“私自校外租房,脱离组织,意图拐骗少女。几本谈情说爱的书俘获校内外大量女生,为了索要签名常把我们搞得鸡犬不宁。”

        邵佳说:“下面由我来宣读《青春送别诗》的作者介绍:林枫,江北省滨河市人,89年生,中文系高材生。中国文坛新星,最后一个80后多情才子。文笔清新潇洒,睿智多情……哈哈哈哈。”

        “污蔑,□□裸的污蔑!”林枫一脸无奈的无辜。

        早在高中时林枫就开始写作,起初纯粹为了打发无聊和抒发对现实的不满。后经恩师点拨,打通了任督二脉,他文思泉涌,创作了大量的散文、杂文和短篇小说。他忍痛拿出崭新的集邮册,在自习课上认真誊写得意之作,向报纸和期刊投稿,意外获得发表。发表得多了,他也成为校园红人。恩师带着他到各地参加作文竞赛,各种奖项拿到手软。那段时光真是紧张且充实啊!林枫打心底里感谢文学,感谢恩师,感谢自己的不懈坚持。

        上大学后,林枫也学邵佳泡论坛,和天南海北志同道合的人谈天说地,纵论古今。他将自己过去写的大量文章发表到网上,竟意外引起许多人的共鸣和赞赏,尤其是他的同龄人。连根据以前命题作文改编扩写的小说都成了爆文,点击量吓人。因为89年生,故而不知被哪个有才的人叫作了“最后一个80后”。

        大一上学期末,一位姓于的女编辑找到林枫,问他想不想成为大作家。这还用说吗!于是她告诉林枫:一位成功的大作家必须有自己的代表作,且必须是长篇。文学流潮日新月异,只有让人印象深刻的作品才能在读者心中拥有地位。好的作品未必文辞斐然,但一定要有真情实感。大作家不能久居书斋,要多观察世界,感受世界。于编辑一脸诚恳地说了许多,那表情像极了林枫的恩师,让他倍感亲切。

        在于编辑的鼓励和监督下,林枫以自己的经历和见闻为基础,加之丰富的想象,创作了长篇小说《青春送别诗》。创作的起因是被动的,但写作的过程却是主动的。为了写好这本书,林枫投入了大量的心血,一次次回忆往事,一次次追问别人的故事,一次次于寂静处叩问自己的心灵,多少次他的泪水滴落笔尖,多少次他的吟唱令人侧目……写作长篇比林枫想象的要难许多,他一步步摸索,一步步修改,每一次变动都要花费大量的精力。但既然做了,就必须百分百的投入,他要对读者负责,更要对自己负责。当“全书完”三个字写出来后,林枫激动得就像自己的孩子诞生一般。

        《青春送别诗》在于编辑的帮助下顺利出版,获得了成功,林枫开始受到广泛的关注,在圈内有了不小的名气。名气给他带来的影响远超他意料之外,各种头衔黄袍加身,什么“绝世才子”、“最后一个80后”、“情圣作家”,让他哭笑不得。报纸上不断出现评论林枫作品的文章,作者就像林枫脑里的蛔虫,解析林枫的创作初衷,总结出这个“主义”,那个“流派”。不时有文学奖的主办方联系林枫,告知他获奖了,更有不知名的出版社提出将枪手的作品挂上林枫的大名,还主动要付林枫版税。最可笑的是,市面上出现了许多署名为“林枫大”、“林枫新”、“林枫巨”的书。对这一切,林枫一概不理,实在没法,就交给于编辑处理。

        于编辑年长林枫六岁,像呵护自己的弟弟一样呵护林枫,林枫也亲切地叫她于姐。对林枫的创作,于姐从来只给建议,绝不指挥,也从不要求林枫参加无聊的活动。为了让林枫安心写作,于姐甚至瞒着林枫为他在学校附近租了一间小屋。小屋地处幽静,干净整洁,让林枫欣喜不已。盛情难却,林枫就将小屋当成他在迷城的工作室,并给它取名“雅舍”。

        除了写作时间,林枫大部分时间跟陆子涧他们住一起的。他们原本住的是普通的宿舍,但大学开学一周后,陆子涧的父亲来探望。一进宿舍,就不住地念叨:“这么小,这么挤,都不能怎么活动啊。这阳台还朝北,晒不到太阳心情怎么能好。没有空调,没有洗衣机,这可怎么行。还在六楼,连个电梯都没有,每天上上下下,还不累死……”陆父吐槽了接近一个小时,期间水都没喝一口,这让林枫他们觉得“有其父必有其子”这句话简直是真理。

        陆父本想给陆子涧在校外租间好公寓,但子涧坚决不同意,表示如果不能和林枫、古秋、邵佳在一起,不如死了算了,那表情像极了为了真爱至死不渝的烈女,让陆父很是一颤。陆父脑子转的也快,随后上下打点,租下了宿舍楼一层原本给留学生准备的房间,四室一厅,生活设备齐全,安静舒适,既不脱离群众,也住得舒心。林枫、古秋和邵佳就这样托陆子涧的福住进了特殊宿舍。

        陆父还做了件让所有人都瞠目结舌的事——给陆子涧配了一辆宝马迷你。他的理由是校园太大,怕儿子累着,可骑自行车绕连大一圈,也不过十几分钟的事儿。林枫分明听见他小声对陆子涧说:“这车帅,招女孩子喜欢。”陆子涧虽然行事高调,但也不想如此高调。除了往返校园和车站,以及林枫、古秋和邵佳晚上偷偷练车外,这辆车都停在不显眼的角落吃灰,且未免引起太多人察觉,还经常得换地方。这大概是世上最凄惨的一辆宝马迷你了。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很快陆子涧有车的消息就在校园内传开了,说什么的都有。女生们的态度不太清楚,但男生们没有不嫌恶的。

        自从林枫的小说出版以来,陆子涧他们就经常推林枫去雅舍住,因为他们发现宿舍四周有无数双眼睛似的。后来才知道,是林枫的读者“粉丝”。

        雅舍的摆设林枫自己设计的,一面书架墙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籍。紧挨着书架墙是一张大书桌,桌上有一台电脑,但不常用,林枫更喜欢手写创作。书桌后面还一个博古架。架上没有古董,而是林枫的手稿。他有一个自己都很不满的毛病——丢三落四,手稿经常忘了放在那里,还经常搞乱,于姐就建议他用博古架的格子归类。雅舍最里面,靠窗的地方,有一张大大的床。曾有位写作者说“被窝是青春的坟墓”,但林枫却很热衷于睡觉,睡到自然醒。在他看来,睡觉是良药,再多的苦恼和疲累,睡一觉都烟消云散了。

        雅舍的租金不低,林枫要给于姐钱,但于姐坚决不要,推托再三,才决定一人付一半。林枫不好意思占这么大的人情,答应以后所有的书都由于姐做责编。靠着版税的收入,林枫已经不需要再向家里要钱。他几乎每天都会打电话回家,笑着聆听他们的唠叨。他告诉爸妈:我在连城,在连大,一切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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