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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我不能再谦虚了。造物主真是个伟大的天才,而我,无疑是他最伟大的杰作。我深觉继往开来的重担上,我担当着一大部分重量,而这等责任又是非我莫属,舍我其谁的。我无法放松我自己,因为我无法忘记我所应尽的责任。我深知在这浑噩的世人当中,我是一个罕有的奇才,一枝锋芒的独秀,没有能跟我比,站在世界的一方。李敖大师的这句话明明说的就是我嘛。”这是林枫的口头禅——如此长,如此自恋,如此欠揍的口头禅着实稀奇!
每当林枫照镜子,总会像模特儿似的不停地摆弄姿势,同时龇牙咧嘴,露出自信的奸笑。随即另一个口头禅脱口而出:“这个世界上我最佩服的人,在镜子里。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帅哥,在镜子里。文学史上最伟大的天才,在镜子里。”
不过,只要陆子涧、古秋和邵佳在场,绝对不会允许林枫将口头禅完整说完,因为他们的耳朵已经受到太多次摧残了。虽然他们从不怀疑林枫的才华,但早已约定绝不夸赞林枫一句。再夸的话,这小子不得上天啰!于是在他们嘴里,林枫最天真、最自恋、最傻帽……
“好吧,我承认自己的评价确实有些夸张了,但那也是根据我个人情况的合理延伸嘛!起码,我的自信与万人景仰、博览群书的罗玉凤小姐还是有一定距离的。”林枫总是这样为自己辩解。
其实,林枫一直认为,每个人都有双面乃至多面,根据场合的不同展现不同的自己。他就算再自信,也不会逢人就吹嘘,更不会目中无人,自视天下无敌。日常行事中,他沉稳干练,踏实认真,且谦虚谨慎,从不做逾矩之事。他坚信,他人的尊敬不是靠油嘴滑舌骗来的,而是凭借令人信服的成绩博来的。
不过,在陆子涧、古秋和邵佳面前,林枫肆意洒脱,毫无顾忌,想说想做什么都毫不遮掩。事实上,他们四个都是如此。人生中能有一个让自己毫不设防、毫不做作的朋友,那是莫大的幸运!他们每个人都有三个,就更幸运了!
林枫四人是大学室友,每日纵情声色,醉生梦死,不务正业——这话好像有点夸张,所谓纵情声色,不过是看看电影,听听音乐;所谓醉生梦死,只是还天真地做着一些听起来不合时宜的梦;所谓不务正业,也不过是逃几节无聊的课罢了。总之,他们的生活状态与校园内里的大多数人是不同的。他们肆意挥霍青春,也在享受青春。他们从不认为这是虚度,也不认为自己会在挫折来临时会手足无措。他们常说:“人不能一辈子浑浑噩噩,也不能一辈子一本正经。青春,是属于自己的,我们要做的就是珍惜,过的快乐,不留遗憾。等到头发花白,牙齿掉光,回忆起那段时光时,充满甜蜜而不是一片空白。”
他人常用“放荡”来形容林枫四人,他们也从不反驳。他们觉得“放荡”没什么不好,关键是这“放荡”后面加“堕落”还是“不羁”。后来成就事业的人,人们想起他们曾经的声色犬马,立刻一副心神向往,啧啧称叹。而放荡之后一事无成的人,早已被历史的洪流湮没,就算被提起,也是个反面教材。
林枫四人,玩归玩,乐归乐,理想还是有的,虽然难以实现,但有总比没有好。陆子涧高呼:“不管什么时候,快乐才是最重要的。读书为了什么?找好工作?为什么要找好工作?收入高?要那么多钱干嘛?花钱快活啊!得了,何必绕个大圈,现在就让自己快乐起来吧!”
林枫人生的前二十年生活在他口中的可爱多娇、人杰地灵的家乡,一个地处淮南江北的普普通通、安安静静的小农村。那里虽不像诗画里那样小桥流水古色古香,但也有着独特的水乡温情。那里有无垠的田野、葱郁的树林,有吃不完的蔬菜瓜果、饮不尽的甘甜清泉,有勤劳的乡民、朴实的民风,还有他可爱的父母和温馨的亲情。同样伴随他的还有十几年的应试教育。
高考结束后,林枫仿佛获得的新生,充满豪情壮志地想要开启新的旅程。而作为一个幸存者从高考制度中逃脱后,他没了以前在课间撰文批判时的那种壮怀激烈,只是平静地憧憬自己的未来。这恐怕就是局外人对局内人痛苦的习惯性冷漠吧——哪怕自己也曾亲身经历过那般痛苦。
十几年的学习生涯,林枫自称有两个收获:一是锻炼了乐观向上、笑看风云的个性。这也实在是被逼出来的,不断的考试,一个又一个排名,不看开点不行啊。他的成绩向来受情绪影响,波动很大,若没有过硬的心理素质,估计教学楼下的草坪会被他砸出一个大洞。二是认识了一大帮终生难忘的好朋友和几个让他受益匪浅的好老师,是他们给了他灰暗人生中的光彩,让辛苦的生活中有了些许甜。至于有没有学到实用的知识,刚走出高考考场的林枫毫不犹豫地给出了否定答案,但是这会儿,他不再那般坚决了。
二十年间,对林枫影响最大的除了父母就是那个被他叫作恩师的黑黑的小伙子了。他是一名年轻的教师,也是一位才华横溢的作家。在他的启发下,林枫实现了由作文尖子向文学青年的转变,在应试教育的夹缝中找到“文学”这样一棵救命稻草。“文学”是什么?林枫不懂,但他爱上了文学,爱上了写作。他用文字尽情抒发心中千万种情绪,用文字构建千万种美梦。从此他觉得自己不再平凡。
选大学时,林枫告诉自己两个原则:中文系、远离家乡。初获自由的林枫变得特别理想主义,什么也不管,第一次由着自我感觉做抉择。选中文系因为他渴望成为像恩师一样的杰出作家,远离家乡并不是他不爱他的家乡,而是迷恋一个人走进一个新鲜陌生世界的感觉。但令他失望的是,大学中文系并不教写作,甚至不是看重写作的地方。在中文系谈文学,竟会遭来异样的目光。大学所在地跟林枫的家乡处于一省南北两端,他之前甚至为自己到这么远的地方而对父母有点愧疚了,可进了大学才发现,这里连内蒙古、广东、东北的学生都有。林枫深感郁闷,也意识到自己浅薄,对世界的认识该不断刷新了。
郁闷归郁闷,现实要面对,大学必须上。这个地方叫作连城,是个有山有海、有底蕴也颇现代的美丽城市。林枫在连城大学已经生活三年,他爬过山,看过海,逛遍了连城的大街小巷,连城已成为他的第二故乡。
林枫是个适应性很强的人。一进大学结识了几个哥们:陆子涧、古秋和邵佳,迅速臭味相投,沆瀣一气——这当然是自嘲。林枫常常开玩笑说他们前世就是江南四大才子。林枫是才华横溢、风流倜傥的唐寅,怪诞花心的祝枝山当然非陆子涧莫属,总是一脸深沉的古秋恰似老成持重的文徵明,而邵佳一如神秘莫测的周文宾,许多同班同学甚至都不记得他的存在。
陆子涧,众人有限的记忆里已记不清他换了多少个女友,跟多少女孩关系暧昧。他身边女生的更新速度比换衣服还快。他家境不错,人也慷慨,且聪明敏捷,口才了得,在哪都是焦点,受人喜欢。他这样滥情常常遭到的古秋的唾弃,他也不反驳,畅谈一是,然后硬是拼凑出一副深沉的表情,深情款款地说道:“多少次梦里,佛陀告诉我,我的天使美丽可爱,活泼无邪,我们前世有缘今生却难以相见。我一定要寻找到她,好好爱她,永不变心。花心只是俗世对我的偏见,我这么帅惹女孩子喜欢在所难免,我——”暴躁的古秋怎么可能让他把话说话,接下来就是他的惨叫。
大家一直猜测古秋是不是乘时光机穿越到现代的古人,而且还是个老学究。他每日里沉默寡言,一脸忧郁,谁也不知道他心里想什么。他总是很超脱,把什么都看的很淡,仿佛一切都与他无干。可是这家伙要么许久不出一声,要么抱着他的吉他歇斯底里地嚎叫。他最爱唱伍佰的歌,一开口就像在敲击无数个脸盆脚盆,感觉大地都在摇晃,众人只有求饶的份了。但这家伙也有死穴,自吹不食人间烟火,却一看见女孩子就脸红,女孩子跟他说话他甚至会掉头就跑,以致成为连大经典笑料。没事时,林枫和陆子涧就在那遐想:要是古秋恋爱啊,那会是什么样子啊。没想多久,就笑得不能自已了。
邵佳属于外星人一类的,比古秋还要不食人间烟火,但他一点都不孤独,因为他有伴侣——好几台不同型号的电脑。除了吃饭睡觉上课和被强制拉出去之外,他几乎所有时间都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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