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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只来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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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具体的写作过程中,我们可以灵活运用多种表达方式,在行文中间点题。古人云:“亢节之处,妙在一点。”

  优秀2000字作文范文一:

  那天的夕阳,懵懂。

  “有只退役了的狗,就放这养了吧。”爸爸在那天傍晚的时候,手上牵了一只土狗到了奶奶家。这是我和他的第一次见面,我那时没有怎么注意上他,可能是女生的共识吧,都爱宠物狗,怎么会喜欢上那没柔顺的毛,又没大大眼睛的狗狗呢。我自然也是一样,再加上那时年幼,见这样体形较大的狗狗,还会心理产生些许畏惧,自然也不会与之太亲切了。之后听说把他关在了奶奶家楼下的一间小房子里,我也没多大留心,像平常一样的过我的生活。那是,我还是一个正在读小学三年级,被家里人宠得有些自私的小女生。有很多可爱的芭比娃娃,却从来不愿拿出来分享,自然可以玩的同伴,好像也不是特别多。

  狗狗送来之后,爸爸隔几天都会来奶奶家,牵着他去后山上溜溜。有一天,因为感觉无聊,我也就跟着爸爸去楼下打算牵他去溜溜。那是我们第二次见面,虽然他就在我家楼下。下楼后进到了一间小屋子,他正在吃着他的晚餐,一见有人来便立刻警觉起来,马上就把头抬了起来,一见是我爸爸,便开始不停的摇着尾巴,围着我爸爸前后转着。虽然对我爸爸身旁的我很陌生,但可能因为是和爸爸一起来的原因吧,他也热情的向我摇着尾巴。呵呵,那时,对他我还是挺畏惧的。等他吃完饭,我和爸爸便带着他走到了后山上,他显得特别兴奋,左望望,右望望的。我和爸爸只是在他后面静静的看着他的雀跃,夕阳下,他的小脑袋上洒上了一层金粉,就在那一刻,我突然觉得他很美。也许吧,感情来的第一步,是需要这一瞬的感觉的。

  那天的夕阳,美好。

  后来,我也开始抽空去看看他,可能更多的时候是在早上,奶奶常常给我买肉包子吃,可我怎么也不喜欢吃那里面的肉,于是每到吃包子的早上我总会找到他,把肉给他吃了。或许,这时他便记住了我,甚至觉得我对他很好吧,可惜那些肉仅仅是我不喜欢吃,又要消灭我没吃肉的证据。也就这样,他和我的情感开始慢慢的建立了。

  有一天,家人把他的链子给取了,自那之后,只要我呆在了奶奶家,他便和我形影不离。

  每到双休,我都会去奶奶家,他记住了这个规律,总会按时跑到奶奶家前面我必定经过的一座桥头接我,见到我后,总爱摇着尾巴,在我身前身后来回跳动着。那时,每到早晨,我会把包子里的肉给他吃,他也会可爱的叼着他的骨头来给我分享,我摇摇头,摸摸他。于是常常在朝阳下,一人一狗,会在一起开心的吃着各自的早餐。倘若我爬到哪个危险的地方,他总会焦急的在下面叫着,好像是在提醒我危险,叫我别下去。我喜欢在建筑工地上走,经过那搭在两个建筑之间的木板时,他总会傻傻的趴在木板的另一头,俯着身子,眼睛认真的顶着木板,好像是在保护我安全通过。看他那认真的样子真的好可爱。

  有时候,我路过别人家的院子,总会被人家院子前的狗叫得退而止步,可是这时总会有一个小小的身影冲过来,把身子压低,站在我前面,用更凶狠的吼声回敬过去,吓住那只狗,好让我过去。有时,他如果没能吓住对方,甚至会冲上去和对方撕咬起来,弄的全身都是伤。虽然我是没事,但看到他身上的伤,心里会很疼很疼,这种感觉从来没有过,我会带着他,回家找奶奶帮他上药,奶奶会骂他太调皮,这时我总是鼓足了劲的为他辩解。等到伤包好了,我便又带着他,到后山上去玩。看着他好像伤根本不存在一样开心的摇着尾巴,看着他披着金粉尽情舞蹈,看着他竟被一只猫吓到,连连往后退,无助的低声叫着,跑到我的跟前撒娇,呵呵,我的小傻瓜,我真的喜欢上了你!

  他就像我的一个朋友,亲人。也自从和他这么亲密后,我的朋友也渐渐变多了。

  那天的夕阳,凄美。

  也许,上帝总会有些不公的吧,这么美好也无法进行到底。

  又一个周五,我照例去奶奶家住,可是到了桥头却不见他等候,我心里顿时觉得有些不对劲,毕竟这是第一次没见他来这里接我。我的步子便不知不觉加快了许多,一回家便到处开始找寻他,可是在他平时最爱懒懒睡觉的窝里,在他常常爱学猫咪玩皮球的桌子底下,在他心情不好时躲藏的楼梯下,都不见他的影子!我急的哭了,急忙跑去问奶奶,他去哪了。奶奶叹口气,轻声告诉我说他不小心吃了毒药,有天晚上好像是和奶奶道了别后就不见了。我一下急了,不会的,他不可能丢下我的,我开始了疯狂的寻找。。。可是还是没有找到。可能我还漏了一个地方,我又急忙跑到了那后山坡上。找到了,他平时最爱窝的一个小草堆里,真的,他确实在那。奄奄一息了。

  这时,天上也有夕阳。

  我小心的走了过去,小心的抱起了他,他只是静静的看着我,可只有这样一眼,那水汪汪的眼睛还是闭上了。我叫他,我拼命的叫他,你为什么不再像以前那样围在我身边撒娇了呢,你怎么不快乐的摇尾巴了呢!

  夕阳下,他身上依旧披上了金色的衣服,可是看不到他的娇态了。。。我的小乖乖,今后谁来桥头接我呀?我的小傻瓜啊,谁来替我吓跑那别人家门口的大狗啊?我的小笨蛋呀,今后谁还能像你一样的傻傻陪我吃早餐呀。。。

  静静的,我分明地感觉到了心痛的滋味:交朋友,是用心在交,所以你的离开才会让我心痛对吧。

  那天的夕阳,怀念。

  现在看着夕阳,我还是会想起他,我的乖乖,或许他更因该是我的老师,他教给我的便是,要用心去交朋友,就算会受伤。

  我的傻瓜老师,我在想念你。

  天上的那颗星星,我还在为你祈祷。

  优秀2000字作文范文二:

  “阿娘,为什么我们要穿这种衣服啊?囡囡新做的比甲还没穿呢!”

  “阿娘,扬州那么好,为什么我们要搬家啊?”

  “阿娘,为什么那些穿奇怪衣服的人要爹爹和伯伯剃头发啊,光着头,还拖着一根尾巴,多丑啊!”

  “阿娘,爹爹哪里去了,伯伯剃了头发回来了爹爹呢,爹爹哪里去了?”

  ————题记

  原谅我是美物控吧,顾名思义,我就是喜欢一切好看的事物。注:……控,极喜欢某物。

  迷恋上汉服是在前年的冬天,那时汉服复兴运动刚发起半年光景。在挑选演出古装时,我注意到了“汉服”这两个字眼……可惜我的第一套所谓“汉服”,后来略深入了解的自己知道了,那仅仅是一套古装。

  汉服,汉族的传统服饰,在满清剃发易服中逐渐消亡。

  于是,再入手一套真正的汉服,成了我这个美物控挥之不去的心愿了。

  终于,这个国庆,我用高考后暑假赚的钱买到了一套曲裾。曲裾是汉服的一种,也是我最喜欢的一种。我认为它极美,最美。

  图为璇玑姑娘,虽形制不正,但这着实是吸引我迷恋曲裾的源头——我就是这么迷恋着美好的事物。

  收到衣服当天晚上,我迫不及待地带上它去了步行街那边的一家老北京布鞋店试鞋。在店内换上那套曲裾,可惜的是店长说过一段时间才进绣花鞋。即使有些失望,我还是带走了一双布鞋,便着这样的装束出了店门。

  在店内,店员问我这是什么衣服,我看着她的眼睛:“这是汉服,汉字的汉,是汉族的传统服饰。”

  周围议论声很多,可没有几个人知道这是汉服。听到最多的词是“古装”,甚至有一位路人说出了“这个人怎么穿和服哟!”

  回去给同学分享照片时,也有人问这是不是和服。我认真地跑到qq上给他普及了汉服的形制,源头。

  闲下来时,我想起那首诗:

  我的祖先名叫炎黄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溯洄从之,道阻且长,紫坛文学与生活社区

  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

  ——《诗经秦风》

  当我登上那古老的城墙,当我抚摸着腐朽的柱梁,当我兴奋的倚栏远望,总会有一丝酸涩冲上喉头,总听到有一个声音大声的说:记得吗?你的祖先名叫炎黄。

  有人跟我说,曾经有一条大鱼,生活在北冥那个地方,它化作一只巨鸟,在天地之间翱翔。巨鸟有如垂天之云般的翅膀,虽九万里亦可扶摇直上。圣贤赋予我们可以囊括天宇的胸襟,为我们塑造一个博大恢弘的殿堂。

  那时候,有个怪异的青年名叫嵇康,他临刑前,弹奏了一曲绝响,那宽袍博带在风中飞扬,他用了最优雅的姿态面对死亡。几千年过去,依旧有余音绕梁,只是他不知道,真正断绝的不是曲谱,而是他的傲骨,乃至他身上的衣裳。

  我也曾梦回大唐,和一个叫李白的诗人云游四方,他用来下酒的是剑锋上的寒光,他的情人是空中的月亮。我曾见他在月下徘徊、高歌吟唱,长风吹开他的发带,长袍飘逸宛如仙人模样。可是后来换了帝王,他用一杯酒捧起了文人,摒弃了武将。他的子孙最终躲进了人间天堂,把大片的土地拱手相让。

  然而在寒冷的北方,正有一支军队征战沙场,敌人都说,有岳家军在,我们打不了胜仗。可叹英雄遭忌,谗士高张,一缕忠魂终于消散在西湖之傍,一个民族的精神就这么无可逆转的消亡。然而血色夕阳中,我依稀见到,有人把它插进土壤,那是将军用过的,一支宁折不弯的缨枪。

  时间的车轮悠悠荡荡,终于在甲申那里失了方向。于是瘦西湖畔,梅花岭上,为纪念这个悲剧建起一座祠堂。那个叫史可法的文弱书生,他不愿散开高束的发髻,更不能脱去祖先留给他的衣裳,于是他决定与城共存共亡,丢了性命,护住了信仰。

  残酷的杀戮,如山的尸骨,并不能把民族的精神埋葬,有人相信,千百年后,它依然会在中华大地上熠熠发光。就在千百年后的今天,我坐进麦当劳的厅堂,我穿起古奇牌的时装,我随口唱着时尚的歌曲却莫名其妙的心伤,因为我听到一个声音大声的说:忘了吗?你的祖先名叫炎黄。

  我记得了,一群褐发篮眼的豺狼,带着尖船利炮,拆了我们的庙宇,毁了我们的殿堂。于是百年之后的今天——我们懂得民主自由,却忘了伦理纲常,我们拥有音乐神童,却不识角徵宫商,我们能建起高楼大厦,却容不下一块公德牌坊,我们穿着西服革履,却没了自己的衣裳。

  在哪里,那个礼仪之邦?在哪里,我的汉家儿郎?为什么我穿起最美丽的衣衫,你却说我行为异常?为什么我倍加珍惜的汉装,你竟说它属于扶桑?为什么我真诚的告白,你总当它是笑话一场?为什么我淌下的热泪,丝毫都打动不了你的铁石心肠?

  在哪里,那个信义之乡?在哪里,我的汉家儿郎?我不愿为此痛断肝肠,不愿祖先的智慧无人叹赏,不愿我华夏衣冠倒靠日本人去宣扬。所以,我总有一个渴望,有一天,我们可以拾起自己的文化,撑起民族的脊梁。

  记住吧,记住吧,曾经有一个时代叫汉唐,曾经有一条河流叫长江,曾经有一对图

  腾叫龙凤,曾经有一件羽衣——名叫霓裳!

  因为美,所以了解,所以体味,所以看到美的背后承载着什么。有何不可?

  所以,原谅我是美物控吧。

  作文>字数作文>3000字>

  优秀3000字作文h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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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0字作文

  1、细观察。细致观察是提高写作水平的金钥匙。只有仔细地观察,才能从生活现象的矿藏中发现碎金璞玉,于泥沙混杂中攫取闪光的宝物。不掌握"观察"这把开门的金钥匙,作文的"铁门"是坚决跨不进去的。

  2、多阅读。广泛阅读是提高作文水平的前提条件。要写出好文章,就必须多读书。"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我们强调既要多读,又要选择地读,更要读进去,理解所读文章的结构技艺,语言特点"等。

  3、常练笔。经常练笔是提高作文水平的关键。要想入作文的大门,并求得不断进步,更重要的是多练。谚语说的好:"文章读十篇,不如写一篇。"这就道出了作文实践出真知的道理。写日记是一种有效的练笔方式,天天坚持写日记,以后作文就有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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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小娃娃,也一并杀了!”

  风云家族主殿外围,那些衣冠楚楚,来自于丘壑城其他5大家族的高层人物,轻描淡写的说道。

  斩草除根!

  风云无痕那充斥着怨毒的眼神,刺激了他们。

  风云无痕赫然心惊。激怒仇恨的情绪,立马被眼前的不利处境击碎!

  “根据这具躯体生前的记忆来说,这是个弱肉强食的世界。信奉丛林法则。这里没有所谓的法律,一切法规,都是建立在拳头之上的!他们要杀我,只不过,动一动手指罢了!”

  “我怎么可以死?刚刚穿越到这个世界,难道就要接受死亡的命运?”

  “不!”

  “等等!”风云默惶急叫道,“各位,我儿风云百胜,儿媳赵琳琳,已然自裁谢罪。我孙风云无痕年幼,何必赶尽杀绝?”

  “风云默老兄,你瞧瞧,那小娃娃的眼神,多么的怨毒,多么的狠戾。他即便是看着你们风云家族的自己人,也是这种眼神。说句不好听的,你若是留他一命,终究也是祸胎!日后,他寻到机会,你怕他不兴风作浪,毁你风云家族根基么?”

  旁边,一名白须健壮老者,拿腔捏调道。

  “耶律兄弟,你这话,危言耸听了!实话实说,无痕孩儿根骨一般,习武天赋只属稀松平常……”风云默极力辩解。他答应过风云百胜临死前的请求,保全风云无痕一命,若是风云无痕今日最终被杀,风云默良心难安!

  “不行!今日,这娃儿必死!”那贺老态双眼微眯,细窄的眼缝中,淌出冷冷杀机。

  “父亲,你又何苦违逆大家伙的意思?”这时,风云家族阵营中,缓步走出一名白衣儒雅,风度翩翩的中年男子,“五弟和弟妹已死,无痕留在这世上,也是孤苦无依,何不早日送他下去,让他们一家团聚?况且,父亲,咱们即便有心保全无痕,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啊!今日无痕若是不死,咱们丘壑城6大家族,必起纷争,说不定,还会惊动傲寒宗,代价太大了!代价太大了!”

  这白衣男人,乃是风云默的长子,风云楚。风云楚为人,工于心计,玄气修为已达后天7品,同风云默相当,稳居风云家族第二高手的席位。他说的话,自然是有些分量的!

  “是啊!杀吧!”

  “杀吧!”

  风云家族一方的人,开始起哄。

  风云默陷入两难境地,抬头看了看风云无痕,又看了看周围杀气汹汹的一群人。无奈叹息一声。

  “狗屁家族!今日,我想要活命,唯有一搏了!这风云家族,简直靠不住!”风云无痕深明此时自己实乃九死一生。任何人都已经靠不住,只能靠自己。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突兀,风云无痕竟然迸发出一阵大笑声。这笑声中,殊无欢愉之意,充斥的,尽是嘲讽讥刺!

  “嗯?”

  大殿内的数十人,同时发愣,目光,整齐划一的看向风云无痕。

  “好!好!好的很!”风云无痕停止发笑,朗声说道,“丘壑城6大家族,果然是老字号的大家族!好神气!好威风!一个个的,玄气修为都不弱吧?要杀一个十岁小孩,当真是犹如踩死一只蚂蚁!实际上,我也应该感到荣幸万分,想想也对,我年纪幼小,手无缚鸡之力,却死在丘壑城6大家族,数十名高手的围攻之下!日后,丘壑城天桥下的说书人,说不定会将今日之事,改编成脍炙人口的段子……‘丘壑城6大家族围攻十岁小童风云无痕,威风凛凛,霸气逼人!’只不过,不知道你们,会不会因此脸红呢?”

  这一番话从风云无痕口中说出来,字正腔圆,掷地有声。围住他的数十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眼中,确实也浮起一丝丝尴尬的情愫。

  要知道,丘壑城6大家族,属于贵族,多多少少,还是要讲一分脸面的。

  诛杀风云百胜和赵琳琳夫妻俩,是傲寒宗主亲自下令,但是,傲寒宗主却没说过,要连风云无痕,也一起杀掉。

  风云无痕,手无寸铁,上天无路,入地无门,要想活命,除了说出这一堆挤兑的话,实在别无它法!

  “咱们风云家族也很了不起嘛。被人家冲进门,杀男人,杀女人,杀小孩,屁都不敢放一个,反而成了帮凶,了不起,实在了不起。”风云无痕用讽刺的目光,看了看风云家族一方阵营中的“同胞亲人”们。

  “贺老太,一个小孩子瞎说罢了,别管他,由你动手杀了他吧!”那‘耶律’老者,对贺老太怂恿道。

  “还是耶律老哥去杀,比较合适。”贺老太反而说道。顿了一顿,她转头对那枣红色面皮老者说道。“陈老哥,要不,你去杀他?”

  “呃……这个……干脆,让低辈弟子去杀,比较稳妥。”那‘陈’姓老者尴尬一笑。他岁数已达七十高龄,现在细细一想,要让他亲手去杀一个十岁孩童,确实有些讽刺!

  就在这个时候……

  “哈哈!好一个伶牙俐齿的小娃娃!哈哈!有意思,有意思!”

  骤然,一把傲气的嗓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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