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 言情小说 > 姜酒里 > 第六十九章 论舔狗的自我修养

第六十九章 论舔狗的自我修养

第(1/2)页

  最简单的玩具,即使是刚入门的作家,更何况是阿姆这样天赋异禀的,也能操纵的,  wuli叫——“艺人”。

  艺人分很多种,其中有最让人熟知的偶像idol,说唱Rapper,以及同是玩旋律的人——音乐人。

  但与Idol不同,音乐人绝不随波逐流。

  高级的东西,总能得到共鸣。

  不说为人,朴明秀的音乐“鉴定”能力确实厉害,当然不是鉴赏,是鉴定!是一种直觉。

  只是光听,就能感觉到这首歌,能不能火的一种能力。

  吉他在结尾,Gang——的瞬间。

  “呀!妹子,就是这个!!”

  朴明秀的鸡皮疙瘩都“霍”得一下子起来了。

  另一边,作为EDM前辈,朴明秀觉得自己应该给点音乐上的建设性建议,好让这首歌带有自己的印记,但苦于水平有限,一时有些苦恼。

  眼神时不时瞥向阿姆的方向,想要看看那个一直给自己灵感的陌生作家,能不能再次给自己惊喜。

  在焕一看到自家老板出现情侣,竟然没喊自己,反而是去找那个陌生的作家,他脸色骤变,心里一突。

  强烈的职业危机感,让他产生了十分不安的情绪。

  还好,时刻想着提携自己公司员工的朴明秀,没彻底忘记他,明明看向以及想喊那个新作家来着,却不知道阿姆的名字,于是习惯性地喊了一句:

  “那…在焕呐…额,阿尼…”待他反应过来时,才发现自己喊错人了。

  “内!!”

  在焕眼神一亮,顿时兴奋的不得了。

  朴明秀愣了一会,一时有些结巴,还是决定将错就错,“额,那个在焕呐,你听听,这首歌怎么样?”

  在焕一听,果断自告奋勇地跳了出来,准备争取些节目份量。

  尤其是看到IU前辈,给自家朴老板欺负得如此厉害,看看,漂亮的眼睛里都没了笑容。

  对此,善于揣摩人心思的他不怒反喜。

  因为深知一个道理——

  女人都是要哄的。

  天底下,只有一种办法能够让女人笑逐颜开,就是给她想要的东西。

  更别说这样一个已经不缺物质财富的大才女,其本质里,最殷切的需求就是渴望被人肯定。

  所以,直接!果断!放大招!熟练地像是拍自家朴老板马屁一样,用尽赞扬的语言逢迎“女神”。

  “绝了——”在焕竖起大拇指,胖胖的大脸摇头叹息,夸张而具有张力。

  一幅简直被征服感动的模样。

  “IU前辈nim的作曲能力,没说的,完全大发!”

  因为太过靠近李知恩,双手紧握冒汗,他的胖脸因为激动,而变得通红无比。

  “内,康撒米达。”

  李知恩低头忍笑,乐得不行。

  还别说,在他人眼里,在焕不知所措的慌张模样,有些憨厚可爱。

  逗乐,开朗,阳光,是表现在外,想要讨喜的伪装。

  存在感满满。

  面对偶像的粉丝,这样的反应,他觉得自己的行为已经够自然了。

  但对于这样明显的行为,在场的人,尤其是无挑里的聪明人太多,自然一眼看透,却不说破。

  没有蔑视不屑,也没有嘲笑。

  只是忍不住摇头,咧嘴笑笑,互相对视时,眼里都是挥之不去的调侃。

  没有一个作曲家,或者说没有一个男人不想与李知恩亲近。

  人之常情嘛,理解。

  李知恩视线不经意间的轻佻,小郁闷,小傲娇,有着少女独特的魅力。

  众人以为她是在看胖纸在焕,实际她目光所及之处,看的是一个小痞子。

  对,就是角落里的某个职场咸鱼。

  「放我走吧。」

  「安对,我喜欢你,梨子nim…你要知道,我这不是占有欲,而是因为你太有魅力了,嗯哼?kkk…」

  做节目

(本章未完,请翻页)

最新小说: 天书进化 混在大唐的工科宅男 重生之此女不好惹 混子的江湖 从强哥开始的万界称雄路 篮坛希望 我的婆婆特别刚 斗罗之凤凰火神 主公一你的谋士又挂了 第一宠婚:顾先生,别上瘾